根据省人社厅、省教育厅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要求和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安排,2021年3月29日,学院完成了晋升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评审工作,并于同日召开了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。评委们对申报人员的现场答辩水平、教学研究工作、论文学术成果、业绩贡献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。3月31日经过教育厅、人社厅抽查合格,最终确定1名教师获得教授任职资格,2名教师获得副教授任职资格,现公示如下:
一、教授
闫瑞杰
二、副教授
李晓婷 王珏
如有不实之处和弄虚作假的情况,请于4月9日前向学院纪检监察部和人资处反映。
纪委监察部: 0351-4261957
人力资源处: 0351-426197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