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转发财教〔2025〕69号《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》。
通知中,根据四部门要求:
一、自2025年1月1日起,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,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,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。
二、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,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,可延期1年偿还,按照有关规定,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,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,风险分类暂不下调。
请相关学生根据具体文件政策尽快办理相应手续。
通知文件见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