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部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和《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师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》的要求,为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监督体系,畅通师德师风投诉举报渠道,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,现将师德师风投诉方式公布如下:
一、受理范围:
党委组织部(教师工作部)受理有关我院教职工的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举报。
(一)教师违反师德的行为,主要包括:
1.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;
2.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,对学生实施猥亵、性骚扰;
3.抄袭、伪造科研数据、资料,编造、剽窃、侵吞、非法买卖学术研究成果,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,违规使用教学科研经费;
4.违反教育教学纪律,敷衍教育教学,或从事未经批准的兼职兼薪,影响教育教学工作;
5.索要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,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、旅游、娱乐休闲等活动,或利用学生家长资源牟取私利;
6.在招生、考试、推优、转专业、学生资助及考核评价、岗位聘用、职称评聘、项目申报、评奖评优等工作中伪造相关信息、弄虚作假,或采用不正当手段牟取私利;
7.对学生谩骂、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;
8.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行为。
(二)教师资格违法违规行为,主要包括:
1.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;
2.存在弄虚作假、骗取教师资格行为或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,以及违反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中禁止行为,品行不良、影响恶劣。
二、党委组织部(教师工作部)接受举报联系方式
举报电话:0351-4261973
举报邮箱:sxdljsgzb@163.com
教师工作部
2026年7月27日

